
慧聪皮革网讯,7月15日,家住平邑县郑城镇的严女士在县城一家超市购买了一个旅行皮箱,价值390元。7月18日,严女士使用
时,皮箱出现提手杆有裂缝、拉链不好使等质量问题。随后严女士找到柜台服务员要求退款,服务员看过皮箱后认为不是质量问题,
是人为的损坏,不同意退款,双方协调不成。无奈之下,严女士到平邑县工商局投诉。
据了解,接到投诉,平邑县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,发现该超市女包柜台内有消费者购买的同样式的旅行皮箱,既无生产厂
名也无厂址,让经销商提供进货发票和产品合格证明也没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工商人员认为:经营者不
能提供自己无过错的证据,应保证皮箱的质量,因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财产受损的,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。经过调解,经营者
同意退回购款390元,并赔礼道歉。
平邑县工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皮箱时:一是到有合法手续的经营单位购买。二是不要只顾外观好看、样式奇特的商品,
要购买标识齐备、手续完备的商品。三是一定要索要购物发票,并填明商品规格、型号。四是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到经营者所在地的消
协或者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,以便及时挽回损失。
选品
设计
打样
合同
生产
配送
签收
售后
版权所有©北京金企文创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0006786号
免责声明:部分图片素材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若涉及版权问题,请原作者联系删除